post | sidebar | footer

2009/10/22

Dynasty 2K9 聯盟規章

聯盟行程表

9月:季前GM會議(選秀時間排程)

9-10月:選秀時間確認

10月底-4月初:球季開打

2月:All-Star Game 季中GM會議(臨時議題)

3/18:交易大限

4月中:季末GM會議(該季制度檢討;來年聯盟縮擴編)

8-9月:新球團GM招募

9月中:Keeper名單繳交

選秀方式

第一屆選秀順位(也就是Dynasty2K9)將設為Random由系統決定

但次年球季開始(Dynasty2K10)將以前一季的排名為依據設定順位

名次越低的則選秀順位越高,但為提高競爭性且避免後半段玩家故意擺爛,以

爭取高選秀順位,故第二季起選秀順位為上季的排名兩兩顛倒成為順位(見表1)

以期至最後一周每位GM皆力爭排名。

*表1.

16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2

1

4

3

6

5

8

7

10

9

12

11

14

13

16

15

:上15名的GM將在本球季獲得第一順位;上季冠軍GM則獲得15順位;以此類推

雖然已取消慰慰杯賽事,改取八強進入Playoff,不過無論如何皆以最終年度排名計算

所以任何一周賽事皆將影響來年順位位置,而進入最後一周殊死戰的GM成績將更顯重要

新人的影響

既然名為王朝當然就是目指聯盟一,並以新秀養成為輔,創造自己的王朝隊伍。

新秀的養成在王朝模式中,將會扮演相當重要的一環。而為了平衡選秀順位的優勢,

王朝模式將在每年度決定所有人選秀順位後,以順位倒數方式讓所有GM於選秀之前

選擇今年的Rookies,使用KEEPER功能在選秀前列入保留名單

每年度的冠軍隊伍,來年將會是新秀最後一指名;最末位的隊伍將有第一指名

第二季開始的保留名單

以球季最後的陣容名單為基準O-RankY! 來年開季公布為主

1-3輪球員可保留一人(自己球隊中Y! O-Rank 前三高球員)

4-6輪球員可保留一人(自己球隊中Y! O-Rank 排名四到六的球員)

7輪之後球員可選擇保留一人(自己球隊中Y! O-Rank 排名在第七之後的球員)

季末最後陣容中的一年級生無條件被保留至下季 合計四名球員

(亦可1-3輪放棄,4-6輪選擇兩人;或1-6輪皆放棄,7輪之後保留四人)

再下一季的時候(Dynasty2K10),今年的Rookies變成二年級生依舊可以留住他,

或決定以另一名二年級生代替(代替可能方式:FA / 交易)

並且再納入一名Rookie來養成(每年度至少要維持一名新人於陣中)

所以在明年(Dynasty2K10),各GM掌管的隊伍之中,必須包含:

10名選秀球員(內含3Keerper)1名二年級生(上季保留名單),及1名新人

而當二年級生成為三年級,即不受聯盟規章所制約,GM可依球隊需求

揮棄或保留該球員。換而言之,該球員則成為一般球員,等同聯盟內其餘球員任隨GM處置。

交易裁量權

1.任何時間點若有交易行為發生時(季外交易將由聯盟主席以Mail通知),擁有球團

經營權之GM,若無特殊理由,皆須表達贊成與否的意見,理由不限。

2.可交易之範圍界定包含,選秀權順位、新人指名順位Waiver順序

3.所有交易皆須達到與會球團GM 2 / 3 ()以上同意,使得通過

4.單件交易案未達聯盟GM 12以上表達意見,一率撤銷此案;同時聯盟主席對未表示

意見之GM可保留經營權異動。

交易案提出原則

有交易意願的球團GM可任意對欲提出補強交易案之球團GM,進行交易詢價的動作

但所提出之交易案須對聯盟內未參與此交易案的其他GM具備公平性,且由對方球團

GM同意。

交易程序

交易案本身內容經由雙方球團同意,且符合公平性原則(自由心證)

必須由任一方球團GM於討論區內發表交易案文章,此為進入投票程序。

PS.若聯盟主席發現違反公平原則,此交易案直接由聯盟主席撤銷。

投票與否決

進入投票程序之交易案,則進行全聯盟投票表決。

每筆交易案皆須於發表兩天內超過12席以上投票,並超過2 / 3上同意,使得通過

交易大限

依每年公布規章的增訂修改條款為依據,本季為2010318日。

◎季外交易

同季內交易原則進行。

季外交易大限

每年度Keeper名單繳交後凍結交易市場,各GM不得私自進行交易,直至選秀後使得開放。

交易限制

1.交易不得包含交易內容外的其他條款。

2.一旦進入交易程序,雙方球團不得對已進入交易程序之球員進行其他交易。

3.交易公告成立後24小時內,GM可在交易雙方同意下進行主動撤銷交易或修改交易內容。

4.交易一經否決則當季不得進行同樣內容球員的交易若包含其他球員進行包裹交易則可視情況受理(招開臨時會議決議受理與否)

5.同筆交易內容該季不得進行反向交易操作

參與及經營權異動

1.王朝模式下經營球團4年內,為墊底倒數2名內者次數超過兩次(含以上),將由聯盟招募新GM易手經營。

2.王朝模式下經營球團5年內,為墊底倒數3名內者次數超過三次(含以上),將由聯盟招募新

GM易手經營。

3.王朝模式下經營球團3年內,遭聯盟凍結球隊經營2()以上者,將由聯盟招募新GM易手

經營。

遭凍結球隊可能發生之情形

A. 遵守聯盟規章,任意揮棄球員,疑有蓄意破壞聯盟生態者,聯盟主席保有凍結該GM球團的經營權。

B. 無故缺席聯盟重要行程,影響聯盟運作者,聯盟主席保有凍結該GM球團的經營權。

4.若發生有球團GM長期未進行球團管理的行為,遭聯盟主席認定有怠忽管理之責時,聯盟主席

將即時招開臨時GM會議,投票表決該球團經營權是否易手(超過2/3球團GM贊成)後,將凍結

該球隊,次年球季開季前進行經營權異動。

以上制度的設定,只是希望能讓各球團GM可以在公平的原則下,順利經營球團及維持聯盟的競爭性,並不是要刻意刁難各球團GM,請各位GM見諒!

此後聯盟的規章增減問題,都將由每年的三次球團會議進行修改動作,有球團經營權的GM皆有權提出原有規章異動或新條例的增加之權利。

以上若有任何關於設定問題可參考下列Q&A有任何問題想增加在Q&A,也請反應。

讓你更加熟悉王朝模式的Q&A

1.每年選秀的新人定義為何呢?

凡有參與該年度選秀的新人並被NBA球團挑選到王朝聯盟就認定該新人擁有資格

如今年的Rubio參選也被挑中雖然他選擇不報到但本聯盟及認定他有資格

所以本聯盟的GM們都能夠挑選他不過他之後來不來風險請你自行承擔

2.今年選的新秀可以丟掉嗎?

可以丟, 不過必須去FA撿一隻回來或者把別人的新秀交易來(不過這樣別人必須要去撿一隻)

當然你也可以新秀換新秀或新秀加其餘球員換別人的新秀加其餘球員

在王朝聯盟裡我不管各GM要對新秀做任何調度我只管你的隊伍中有沒有新秀

3.每隊之中是否都只能擁有一名新秀?

是的每隊都只能有一名新秀連選秀都只能挑一名這是王朝聯盟的規定

4.新秀升上二年級後的規則是?

明年你的隊伍中勢必有一名二年級生在任何時候球隊都必須有一名二年級生(王朝2K9除外)

當然二年級生可以丟到FA不過請撿一隻二年級生回來或者去交易別人的二年級生來

王朝聯盟看的是你的隊伍有沒有二年級生至於要怎麼調度這裡並不過問

5.KeeperRankY! 預測的O-Rank?

沒錯明年的Keeper名單是以明年季初Y!所公布的O-Rank為主,且輪數就是指O-Rank

6.二年級生是屬於獨立keep,或是與所有球員等同視之?

這邊要先說明一下聯盟的宗旨,養新秀本來就是這個聯盟重要的一環
而計算到新人必須要培養而後收成,所以會有新人
Keep兩年這個規定
以建立在此原則下的規章來考慮設定的話
每年所選的新秀也就是隔年的二年級生就要屬於
獨立Keep
這樣才會比較符合新人養成聯盟的原則

我們以一個實際的隊伍O-Rank來做例子如下假設(2K9的隊伍進入2K10的狀況)
1.Roy
2.Yao
3.Griffen(
不納入O-Rank計算)
3(4).Rondo
4(5).Andrea Bargnani
5(6). Luis Scola
6(7). Allen Iverson

原則1.新人為獨立KeeperGriffen在新秀第二年不納入O-Rank內計算
以符合新秀養成保障名額

該隊伍問題1.除了keep Griffin,我還可以keep Roy?
回答是:是的。你可以
Keep GriffenRoy

Keep RoyKeep規則內O-Rank前三高球員擇一的結果

Keep Griffen則是新秀第二年無條件保障的結果
原則2.新秀不納入O-Rank計算,季末最後名單的順位高低排序就不含新人
其餘球員順位網前遞補

該隊伍問題2. Rondo算我的前三輪還是第四輪?
回答是:
Rondo的順位會往前遞補成為你隊伍中O-Rank第三高的球員,其餘球員依序遞補

7.明年升上了二年級後,不再被保留名單中的新人該如何計算呢?(也就是FA中的二年級)

為了符合王朝聯盟生態,明年選秀中的這些二年級(FA),同樣不受ORank規範
所以明年的選秀時,不得選取二年級生,這是為了符合聯盟規章,無論何時隊伍中只能有一名新秀及一名二年級生的不得已作法
至於明年選秀結束後,你還是可以再拿你原本保留的二年級生進FA市場替換,聯盟主席不會干涉球隊運作的自主權。

0 意見:

張貼留言